导读:大学生将付费餐具带走引热议 部分餐厅收取餐具费等附加费。近日,山东淄博一位大学生在某餐厅用餐后将收费使用的餐具带走,引发网络热议。
对此,该餐饮店称,店内提供免费消毒筷就餐,但消毒碗碟杯收费1元一套,并不是为了赚这笔钱,每套餐具从餐具消毒公司清洗配送后的成本价就在9毛左右,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用或者不用,大学生们带走的餐具也已在9月30日第二次到店就餐时还了回来。
极目新闻记者调查发现,餐厅收取附加费用的现象较为常见,除了餐具费外,还有茶位费、餐位费、服务费等五花八门的收费名目。
例如,武汉江汉区icc太和里附近一家网红烧烤店,大众点评上标价198元的超值4人餐中包含8元的服务费和2元的纸巾费。“服务费主要是餐具的费用,2块钱一个人,如果使用该套餐的人数超过4人,则需要每人加收2元,如果不购买套餐到店单点也按同样的标准收取服务费。”该店店员称,该店提供的是一次性餐具,没有免费使用的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武汉群星城一家连锁湖北菜3—4人套餐中包含14元的茶水费,店员称,茶水费就是泡茶的费用,每位顾客收3.5元,“套餐内的茶水费没办法退掉,如果不使用套餐,单独点单可以要求不泡茶、不支付茶位费。”
武汉一家美蛙鱼头连锁店,餐位费收取7元一位,包含自助调料、水果、爱心包等。店员介绍,爱心包就是餐具包,里面有一次性筷子、牙签、纸巾,碗碟不是一次性的,所以不包含在爱心包内。
记者询问,“如果不需要调料、水果、爱心包,是否可以不付餐位费?”该店员答:“不需要也不能免除。”
那么,餐厅收取餐具费、茶位费、服务费等附加费用是否合理?
“餐厅提供的用餐服务不仅包括食物,还应当包括使用餐具,用餐所必需的餐具不应收取额外的费用。因此,餐厅收取餐具费、茶位费等行为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强制消费者支付附加费用。
付建称,即使有的餐厅明码标价了上述费用,也并不合理,但是为了提升用餐体验,对用餐必需的餐具之外的其他餐具,餐厅可以收取相关费用,顾客也有选择不使用的权利。
餐饮业内人士郭涛介绍,很多餐厅的餐具由餐具消毒公司统一清洗配送,产生了餐具清洗消毒成本,但餐厅有义务自行承担这笔费用,不能将其盲目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国内已有一些省份针对餐厅收取餐位费等现象出台了相关规定。
例如,《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指出,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此外,甘肃、河北等多地也有条例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付建建议,如果餐厅收取了不合理的餐具费、茶位费等,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维权。同时,消费者在就餐前可以向餐厅了解是否收取餐具费、茶位费等,以便作出知情选择。
针对上述大学生付费后将餐具带走的行为,付建认为,消费者能否获得餐具的所有权与强制收取餐具费并不具有必然联系,以餐具抵餐具费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收取费用后能否带走餐具,取决于收取的费用是餐具的使用费还是所有权转移的购买费用,消费者可以提前和商家进行协商,不得未经同意擅自带走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