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老人为护孙儿砍伤闹事者 改判无罪 案时间线是什么?5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海南“7旬老人为保护孙儿砍伤酒后闹事者获刑”一案当事老人杨成杰的辩护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获悉
“综上,杨成杰在本案中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临高县人民检察院称。
杨成杰儿子杨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对于被认定构成正当防卫的结果,家人们感到非常开心。
“7旬老人为保护孙儿砍伤酒后闹事者获刑”案时间线
▶2017年8月31日,时年70岁的老人杨成杰为保护孙儿,砍伤酒后闹事者;
▶2017年9月12日,杨成杰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因年龄超过70岁不执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7月,杨成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临高县检察院审查不批准逮捕,随后被取保候审;
▶2020年9月,经临高县法院决定,杨成杰被逮捕;
▶2020年11月,临高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一年;
▶2021年3月,海南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8个月;
▶2021年4月23日,杨成杰出狱,并开始申诉;
▶2021年6月26日,海南二中院驳回杨成杰申诉;
▶2021年11月16日,海南高院驳回杨成杰申诉;
▶2022年6月23日,海南二中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
▶2023年1月13日,临高县法院重新立案并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2023年3月23日,临高县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诉;
▶2023年4月19日,临高县法院裁定准许临高县法院撤回起诉;
▶2023年5月19日,临高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杨成杰构成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