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高校女教师擅自离境失去联系被解聘 到底是什么情况?关于解除祝晶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的公告!祝晶,女,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讲师,于2023年4月中旬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境,长期不在岗
在祝晶离境前,学校与祝晶签订了一份聘用合同,双方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约定,祝晶应当按照学校的安排履行教学职责,完成教学任务。然而,祝晶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境,长期不在岗,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此情况下,学校有权解除与祝晶的聘用合同。
作为一位专业媒体人,针对祝晶离岗的问题,我认为学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合同管理:学校在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离职后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同时,在聘用期间,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教职工的异常情况。
建立健全离职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离职制度,明确离职流程和离职原因分类。对于擅自离职的教职工,学校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提高教职工的职业素养:学校可以通过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培训、提高薪资福利等方式,提高教职工的职业素养和归属感,降低离职率。
做好离岗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对于离岗教职工,学校应当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了解其离岗原因和去向。对于无法取得联系的教职工,学校可以通过公告、报案等方式进行寻找和调查。
而通过祝晶离岗这一事件,学校可以吸取以下经验教训:
加强对外籍教职工的管理:对于外籍教职工,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和监督,了解其离岗原因和去向。同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外籍教职工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规定和流程。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对于离岗教职工,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如通过公告、报案等方式进行寻找和调查。在此过程中,学校应当保持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加强与教职工的沟通和交流:学校应当加强与教职工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其工作和生活情况。同时,学校应当关注教职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为其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