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4岁女孩状告亲妈占用30多万拆迁款 真相曝光简直太惊人了。14岁女儿的拆迁补偿款被亲妈占用,母女俩对簿公堂!母亲很委屈:“养育女儿花销如流水,这笔钱为啥不能贴补开支?”
最终法院判决,莫女士需要移交小英所得拆迁款306600元给扶养人陈先生保管。
父母对孩子的财产
不能占有和随意处分
孩子受赠的压岁钱、继承来的财产以及类似本案中拆迁补偿款,都是孩子的个人财产。从法律上来说,监护人可以帮助孩子保管这些财产,但财产仍然属于孩子。
孩子这些财产该如何处分才是妥当的呢?
宁波大学法学院何跃军教授说:首先,孩子自己不能自由处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八岁以下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财产只能由父母代为保管和使用。八岁至十八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年满十六岁除外)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孩子在认知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财产,比如买本子、笔、小零食等个人独立处理的小事情,但是大额的、超出认知能力的处分行为,如果父母不追认,这些行为是无效的。父母不可以随意处分孩子的财产,应当按照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为维护孩子的利益进行相应的处分,如出于其健康成长或受教育等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5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所以,如果以后父亲对女儿财产处置不当,女儿和监护人母亲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护。父母应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对其既不能据为己有,也不能随意处分。”